三個年輕人去一家旅店投宿,每人拿出十元錢交給老闆。老闆由於喜得貴子,決定少收5元錢,於是讓服務員將5元錢轉交給三個年輕人。服務員從中扣下了2元錢,將剩餘3元錢還給三人,每人分得1元。現在三個年輕人每人相當於拿出9元錢,3*9=27,加上服務員扣下的2元錢,27+2=29。與三人最初拿出的30元錢相差1元。問這一元錢到哪兒去了?
答案:這個問題的邏輯是錯誤的。準確的描述是,3個人各出了10元錢,後又還回1元錢,因此共出錢27元。這27元中,2元被服務員扣下了,25元為房費。因此不存在27+2=29。